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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20-04-29 16:29信息来源:市委统战部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中共黄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市委统战部)是中共黄山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工作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的基本职责。

1、在市委领导下,协调、监督和检查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研究并向市委反映我市统一战线的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全市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负责并协调全市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

2、负责联系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为市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中央及省、市委有关工作情况和指示精神;支持帮助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代表人物。

3、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华裔中的代表人士及有关社团;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和出国、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

4、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5、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推荐工作;协助管理区县党委统战部部长。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规划和组织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训工作。

7、调查研究我市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8、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事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

9、负责指导区县及基层统战工作,培训统战干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并指导市工商联工作;协助市社会主义学院开展工作。

10、负责部机关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团体做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11、协调和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统战团体机关事务方面的服务工作。

12、完成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